交易所“三问”业绩增长合理性,专精特新“小巨人”陕西科隆新材IPO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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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0 14: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凌晨 西安报道
诸多质疑缠身,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隆新材”)IPO之路一波三折。
日前,北交所官网公布了科隆新材IPO当日上会暂缓审议相关信息。公开资料显示,科隆新材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橡塑新材料产品为综采煤机液压支架的核心零部件,其客户名单中包括中国神华、陕煤集团、郑煤机等一批大型能源龙头企业。
首发会议现场,上市委对科隆新材经营业绩、核心技术与研发投入、财务内控不规范及整改有效性等问题进行了关注。
事实上,自2023年10月,科隆新材申请北交所上市获得受理开始,其已经历三轮问询。包括业绩增长合理性、募投项目必要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等问题引发诸多讨论与质疑。多重内控不规范性风险并存的情况下,科隆新材IPO暂缓似乎在预期之中。
盈利能力存疑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前6月,科隆新材实现营收分别为3.13亿元、3.29亿元、4.42亿元和2.07亿元,当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12.16万元、5197.05万元、8336.81万元和2991.1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17.13万元、4741.88万元、7663.25万元和2851.10万元。
净利水平大幅波动加剧了该公司业绩不稳定风险。数据显示,2021年-2023年,该公司
净利水平同比变动幅度为127.47%、-21.40%、60.41%。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净利润2991.17万元,同比增长21.67%。
2023年净利大幅增长也引发了交易所关注。对于审核问询函中合理性、真实性质疑,科隆新材解释道,2023年各季度新增订单量均有所增长,前三季度合计新增订单同比增长40.03%,增长趋势明显。橡塑新材料产品订单具有周期短、滚动快和单笔金额较小的特点,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订单1346.50万元,规模同比合理稳定,订单完成率高。
产品层面,科隆新材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8%。其中,核心产品橡塑新材料产品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1.68亿元、1.84亿元、2.58亿元和1.13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3.72%、56.64%、59.68%和56.13%。
同期,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占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30%左右;维修服务收入及占比出现递减态势,由2021年占主营业务的14%降至2024年上半年的5.7%。该公司表示主要是由于当期未能取得液压支架维修项目。
事实上,科隆新材产品客户与供应商名单还出现多个重叠的情况。比如,该公司与陕西新太特在特种车领域既存在业务重叠又互为上下游关系。科隆新材回应称:“双方基于业务需求产生销售与采购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销售和采购真实。”
科隆新材还向陕煤神南公司(下称:神南公司)销售特种车整车及相关零配件和维修服务。同时,通过陕煤神南公司采购一批急需的特车零组件及橡胶加工设备。以2020年为例,科隆新材向神南公司采购金额高达1477.02万元,同年销售金额为1125.73万元。
此外,最近3年,科隆新材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比例均逾60%。据悉,2021-2024前6月,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约为2亿、2.05亿、2.43亿和2.71亿元。流动性压力仍存。
财务纰漏引发警示在财务运营方面,科隆新材曾出现过转贷、票据不规范使用等违规行为。
据披露,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票据找零等金额分别为3726.58万元、3029.62万元、277.59万元。
2020年度,公司出于经营周转需要,存在向非金融机构票据贴现,合计贴现票据金额1548.1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非法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效力应认定为无效。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科隆新材表示已经进行整改,2023年6月末以后,未再发生票据使用不规范行为。
此外,在公开资料中,科隆新材存在将取得的贷款资金以采购货款名义支付给全资子公司、供应商公司,再由其将资金转回公司的违规行为。
2020年,该公司通过供应商宁波格来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转贷,涉及贷款699.18万元。
2021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该公司再通过子公司迈纬尔进行转贷,涉及资金3810.44万元。
票据使用方面,科隆新材也曾被曝违规。据悉,该公司因票据收支的票面金额与购销金额不匹配,存在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大票换小票”的票据找零情形,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的票据面额超过应结算金额时,存在收取供应商找零的票据或货币资金的行为。
最受关注的还是,2023年10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下发《关于对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监管649号),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悉,邹威文、邹鑫曾以差旅费等用途借用公司备用金,其中,邹威文未及时清偿备用金累计金额为103.50万元,邹鑫未及时清偿备用金累计金额为59.00万元。
科隆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是邹威文、穆倩夫妇,二人合计持股51.34%,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其子邹鑫担任发行人总经理。
二人已于2020年11月、12月分别向公司归还全部借用的备用金,并于2023年9月分别缴纳资金使用费9815.90元、17658.25元。
核心人士突发变动值得注意的是,在业务与财务层面之外,上市前夕,科隆新材核心人士层面变动频发。
2022年9月,曾任该公司技术研发总工程师的许旭光,因个人原因离职。据悉,许旭光是科隆新材研发团队的执行带头人。
2023年5月,曾任公司董事、军品技术负责人的王晓辉,也因个人原因离职。王晓辉作为发明人之一获3项专利授权,是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立项的重点研发项目大型丁腈橡胶中空密封环制品项目的主要参与人。
除上述两大核心技术人员外,科隆新材多位技术人员也已离职。包括参与“WC60Y支架搬运车项目”研发的长青松、作为实用新型“一种车辆重载强制驱动 装置和系统(ZL 202220381505.7)”的发明人之一的刘延伟、参与“特种车已售车型参数分析研究”研发的董维斌等9人中,8人因个人原因先后离职,1人因退休离职。
面对相关离职人员会否对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疑问,科隆新材予以否认。该公司表示,已建立完备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不依赖于个别技术人员。
据悉,2021-2024年前6个月,该公司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平均研发人员的数量分别为6人、12 人和16人。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年末,科隆新材研发投入占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63%、5.58%及4.94%。但截至2024年6月末,科隆新材在半年内研发投入占总营收的比例已升至6.89%,研发人员占该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约为17.11%。
对此,北交所上市委也提出,科隆新材需要详细说明报告期各期临时借调生产人员从事研发辅助活动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生产或销售人员与研发人员混同的情形。
同时,科隆新材需要列示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具体构成情况、离职及新入职人员具体情况、参与具体研发项目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中人员薪酬与各期末研发人员数量不匹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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