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7,76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247%)转让,底价379.4725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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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 | 回复0 | 2024-8-18 09:28:59|发表时间:2024-8-18 09:28:5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8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7,76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247%)挂牌转让,转让方为清远狮子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底价为379.472594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
资料显示,转让标的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4999.064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由自然人股东共3320人持股37.9231%,法人股东11家持股22.3309%,清远市恒豪贸易有限公司持股7.2884%,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807%,清远市胜利铜材有限公司持股6.3677%,清远市樵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2061%,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014%,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持股4.9079%,清远市新运力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持股4.1691%,清远狮子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1247%。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72951.2万元,净利润41658.03万元,资产总计4296813.55万元,所有者权益435844.69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产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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