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07月31日起为“深圳担保集团-先行示范区-中小微企业18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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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5 | 回复0 | 2024-7-30 12:49:30|发表时间:2024-7-30 12:49:3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深圳担保集团-先行示范区-中小微企业18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07月31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深圳担保集团-先行示范区-中小微企业18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深担示范区18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深担示范区18号”的转让业务。二、“深担示范区18号”设立日期为2024年07月1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示范区18A”,证券代码为“144433”,到期日为2025年07月1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深担示范区18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深担示范区18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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