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08月15日起为“京东科技荟享17号第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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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 | 回复0 | 2024-8-14 12:43:05|发表时间:2024-8-14 12:43:0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京东科技荟享17号第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08月15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京东科技荟享17号第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以下简称“荟享17号第3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荟享17号第3期”的转让业务。二、“荟享17号第3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07月1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荟享17号第3期优先A级(第一期次)”,证券代码为“144445”,到期日为2025年08月1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荟享17号第3期优先B级(第一期次)”,证券代码为“144446”,到期日为2025年08月1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荟享17号第3期次级”,证券代码为“144447”,到期日为2027年07月1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荟享17号第3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荟享17号第3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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