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为10.35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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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 | 回复0 | 2024-8-13 13:28:20|发表时间:2024-8-13 13:28:2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8月13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乌高新MTN002,债券代码:102101605.IB)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债项名称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债项简称为21乌高新MTN002,债项代码为102101605.IB,发行金额10亿元,起息日为2021年08月20日,发行期限3年,债项余额10亿元,偿还类别为本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57%,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08月20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10.3570亿元。
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婉秋,联系方式:0991-3678938。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善超,联系方式:010-66635929。
(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联系电话:021-23198708/8682。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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