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杭州嘉祺投资管理法定代表人张培,因利用基金为非投资者牟利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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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41 | 回复0 | 2024-8-3 13:33:29|发表时间:2024-8-3 13:33:2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8月2日,浙江证监局公告,对杭州嘉祺投资管理(以下简称杭州嘉祺)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利用基金对外投资,由关联方向被投标的发行人另行收取服务费,构成利用基金财产为非投资者牟利的行为。此外,部分产品未按合同披露定期报告及关联交易,内部交易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
杭州嘉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张培,由于未能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张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张培需在7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杜绝公司再次发生此类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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