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东质押3.4亿股 用于发行8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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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4 | 回复0 | 2024-5-15 23:48:37|发表时间:2024-5-15 23:48:3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观点网讯:5月15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所持股份进行了部分解除质押和新的质押操作。
在解除质押方面,明德控股解除了67,200,000股股份的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2.52%,占公司总股本的1.37%。该部分股份的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6月7日,并于2024年5月14日正式解除质押,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同时,明德控股计划以其持有的340,000,000股顺丰控股股份为质押标的,申请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明德EB”。
关于累计质押情况,明德控股目前持股数量为2,661,927,139股,占顺丰控股总股本的54.38%。在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操作之前,明德控股已质押股份数量为1,026,030,000股,操作完成后,质押股份数量增至1,298,830,000股。公告还指出,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中均无限售股份。
顺丰控股在公告中强调,明德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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