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汇通贸易商行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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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09: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增城汇通贸易商行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被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根据公告内容,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
广州市增城汇通贸易商行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 37 号令)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构成了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违规行为。取消当事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增城汇通贸易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MA9UX83H0W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增烟处﹝2024﹞第225号
违法行为类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37号令)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37号令)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其他-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处罚内容取消当事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1
处罚机关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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