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07月31日起为“国联满扬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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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3 | 回复0 | 2024-7-30 11:01:36|发表时间:2024-7-30 11:01:36|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国联满扬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07月31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国联满扬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以下简称“国联满扬2号1期(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国联满扬2号1期(可续发型)”的转让业务。二、“国联满扬2号1期(可续发型)”设立日期为2024年06月27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满扬21A”,证券代码为“144366”,到期日为2025年06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1B”,证券代码为“144367”,到期日为2025年06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1C”,证券代码为“144368”,到期日为2025年06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三、对首次参加“国联满扬2号1期(可续发型)”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国联满扬2号1期(可续发型)”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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